根据《长江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长大校发〔2022〕11号)和《长江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本科生院发〔2023〕1号)精神,为进一步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科学规范评价教师课程教学质量,充分发挥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在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中的作用,激发广大教师投身本科教学的积极性,结合学院实际,现拟定石油工程学院“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同行评价”工作实施方案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
组 长:张伟 李忠慧
副组长:张顶学
成 员:熊青山 何宏 史宝成 何淼 魏凯
秘 书:武惠方
二、实施要求
(1)参与人员:所有任课教师。
(2)听课范围:所有本科生课程。
(3)听课次数:每位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,其中听取外系教师课不少于1次,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。
(4)评教时间:开学至学期结束前2周。
三、实施步骤
(1)每周由教学办发布学院一周教师课表;
(2)各系对本系上课教师至少安排一次指定教师听课;
(3)所有专任老师根据学院教师课表,自由选择、随机听课,在听课过程中应了解授课教师在教学态度、教学纪律、教学设计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能力、课堂效果、教学素养、教学改革、立德树人等方面情况;了解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获益情况,以及对该课程教学状况的反映与要求,及时填写《长江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(同行评教)》,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整改意见。听课当天17:00前交至教学办;
(4)教学办分类汇总后反馈给各系中心,各系中心在教研室活动时对评教情况进行分析研讨;
(5)每学期结束前一周教学办汇总学院评教结果,并报送本科生院。
(6)同行评教的结果将作为教师申请教学质量优秀奖、学院讲课比赛、年终考核结果等的依据之一。
四、注意事项
(1)各系要确保专任教师参评率达到100%。
(2)同行教师要本着对同事负责、对学生负责、对教学质量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,自主、客观、公正、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位任课教师,积极提出意见与建议。
(3)未完成听课次数教师将影响年终考核。
石油工程学院
2023年10月8日